语音转文字 - 机翻:如果我的伴侣出轨了,那么我的离婚案子是不是会被特殊对待呢?我在离婚的沟通过程当中是不是会享有某些优势呢? Hi,大家好,我叫王倩茹Helen Wang,作为一个家庭法律师,我经常听到的一个问题,大家非常关心的,如果我的伴侣出轨了,那么我的离婚案子是不是会被特殊对待呢?我在离婚的过程当中是不是会享有某些优势呢?讲到这个问题,我首先想讲一下加州婚姻法对于离婚理由的两个分类,第一个叫做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也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顾名思义不用讲了,离婚已经是最后一条路了,对吧?第二个叫做incurable insanity,也就是说不可治愈的精神失常。精神失常我们不讲了,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以 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来提起离婚诉讼的,这样看起来好像出轨并不是在书面上家庭法认定的离婚理由之一,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加州是一个无过错离婚州。什么叫做无过错离婚呢?他讲到无过错离婚,一定要讲过错离婚,过错离婚就是指你要上法庭去举证,婚姻关系的破裂是因为其中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的,这个过错一般不是一些很小的过错或者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有几个例子,比如说Adultery,,也就是我们讲的出轨不忠,还有一个叫abandonment,也就是遗弃。对夫妻关系的遗弃,或者是对伴侣的遗弃等等,还有一种叫做feminine,也就是重罪,也可能参与了一些非法组织犯罪行为,导致你被判刑要入狱等等,这样大的过错一定要被证明才可以离婚的制度有什么问题呢?聪明的你也应该已经想到了,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绝大多数想要离婚的人并没有这些情况,他们离婚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过不下去了。大家沟通交流不顺畅,甚至是说大家的一些经济状况发生了改变,觉得没有办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了等等。当时就出现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神奇的形象,比如说最简单的来制造过错的证据靠出轨这件事,比如说你可以两个人商量好哪一方是假设的出轨方,然后可以去雇个演员也好或者怎么样也好,然后你可以收集一些证据对吧?就一方可以破门而入,然后进去看到是自己老公是老婆跟第三者在怎么样,然后赶快拍一些照片,然后拿到庭上去。假设好像离婚是有过错,这样假造证据的情况,在后来的法律眼中发现是非常很特别,然后又很无奈的一个举动。很多家庭法的律师和法官都意识到了这样的过错,离婚制度是对很多人离婚的一个很大的阻碍。很多离婚律师当时就承上了开始提起这么一个运动,就是说想要推翻过错离婚制度,而千里无过错离婚制度,在他们的积极的努力下,1970年加州作为整个美国第一个州,由 governor reagan当时的governor,后来的 president签署了第一个无过错家庭法,然后从此之后很多的粥都加入到行列来,所以逐渐的就变成了一场运动。在2010年的时候,美国签署无过错离婚法律,最后一个州是纽约州,至此就所有的美国州以及 DC在内,所有的地区都是认同无过错离婚的。讲到这里,既然离婚是不讲过错的,我们去提出轨这件事情,对于我的案子到底有没有任何帮助,他到底有没有相关性,今天因为时间的关系就不讲了。我们下一期接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