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2018] 知产实例:从“无印良品败诉案”看商标抢注如何维权|100个律所技能
发表于 11-23-2018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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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实例:从“无印良品败诉案”看商标抢注如何维权|100个律所技能





无印良品败诉的案子这一阵子成了热点,查了一下北京法院的网站,近期并没有关于无印良品的判决,在查了一下所有关于无印良品的判决,最近的一份也是2017年的了。多方检索,顺藤摸瓜,才知道这是港媒最近翻出了最年底的案子来了。


那恐怕答案是显而易见了,肯定不是无印良品以后只能叫MUJI,不然去年底判决一出早就该闹得沸沸扬扬,何必等到现在。


被港媒这一闹,无印良品还在今年11月1日出了一份公告在官网上,一打开就看得到,声明这件事情。



看来影响不小。那这案子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两家公司的由来


其实这个案子严格来说应该叫“北京无印良品(Natural Mill)vs.日本无印良品(MUJI)”。日本的无印良品相比大家都不陌生,其母公司是日本的株式会社良品计画,1980就在日本创立了,1991年进入英国伦敦和中国香港。2005年在上海开设中国子公司,即无印良品(上海)有限公司,也是此案中的被告之一。



而且这家国产无印良品店是2018年10月,也就是一个月以前才开业的。其实2011年它就注册了,之前一直都只是运营网上店铺,实体店现在开出来,估计也是因为去年年底官司赢了,腰板硬了。


国产无印良品装修风格和日本的无印良品还是挺像的,枣红色底板,白色字。不过日本无印良品用的是“無印良品MUJI”,而国产的用的是“无印良品Natural Mill”。店内设计也是清新自然风格。这家公司是2011年6月21日设立的,控股股东是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


照我们的通常理解,肯定是正品战胜山寨,怎么这次反过来了呢?



一审判决未生效,赔偿未执行


具体说来,这是2017年12月25日做出的(2015)京知民初字第764号判决书,案件准确名称叫“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侵害商标权纠纷”,这其实只是一份一审判决书,判决之后,日本无印良品和上海无印良品就马上提起上诉了,所以一审判决还没生效。并且有些网站上传的正牌赔给了山寨62万也是杜撰的,判决书上只判了人民币四十万一千八百八十六(¥40,1886),而且还没实际执行。



仅24类商标可能受限制,其他仍然是“無印良品MUJI”


商标有国际分类,一共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下还有无数小类。其实此次涉案的只有24类下的部分商品,包括纺织品、布、毛巾、床罩等。而45个大类终的其他44个大类,以及24类下的部分小类,也都在日本正牌无印良品名下了。


日本无印良品2005年才进驻中国大陆,进驻之后就开始了紧锣密鼓地知识产权保护,把各个领域都注册商,可是偏偏遗漏了24类。


那么我们详细地来看一下24类下的注册情况,明显发现,“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占了大多的版面,而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只有寥寥无几的几项申请。



进一步打开之后发现,目前日本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真正在24类下拥有商标权的仅限于“寿衣和伊斯兰隐士用龛(布)”。




原来,早在2000 年 4 月 6 日,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申请注册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商标在 2001 年核准注册,并在 2004 年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光良和品冠怎么看?


最初在中国大陆注册“无印良品”在24类纺织品上的海南南华实业,有没有可能存在抢注的嫌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定不存在抢注行为,理由是2000年海南南华实业注册的时候,日本的无印良品还没有入驻中国,在中国的知名度也有限和影响力。也就是说,认为这个北京“无印良品“和日本“无印良品”重名纯粹是巧合?


当然没那么简单!


说起无印良品,还有一个重名的,那就是马来西亚的流行歌曲组合,又名“光良品冠”。


1995年李宗盛去马来西亚挑选新的歌手,相中了这两个人,因为两人清新自然的风格,而且名字里面有“良”和“品”,李宗盛就把他们叫“无印良品”了。



其实日本无印良品还拿这事找过光良和品冠,后来他们也不太敢用无印良品宣传,而是只说“光良品冠”。


所以,你们说,这所谓的因为日本无印良品2005年才在中国开店,所以2000年的时候在中国大陆不具备充分的影响力,是不是有点。。。。。


商标抢注在中国盛行,日本无印良品如果在国外能赢么?


怎么说都觉得北京无印良品算是抢注。是北京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么?是中国的法制还不够健全么?如果放到美国这案子会怎么判?


中国的商标抢注问题确实比较严重?究其原因,在商标注册时的审查流程上存在问题,我国的商标注册,凡是领取到营业执照的任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都可申请商标注册,而不问申请人是否已经从事生产经营,也不问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符。



当然,也有很多国家是这种商标申请制,基本上只要申请就能批准的。曾经在Starbucks星巴克入驻俄罗斯之前,就被一个俄罗斯人抢注了,即便后来经过三年的诉讼,星巴克夺回了商标,但星巴克推迟了入驻俄罗斯的时间,损失了三年的营业额,多花了三年的律师费,在三年以后,俄罗斯的房价也早已不同往日。


美国对商标注册的要求却完全不同。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商标申请人都必须证明自己在实际使用该商标且从事与该商标相关的生产经营。直到1988年才放宽到了“有真实的使用该商标的意图”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不过自从放开之后,美国也出现了大量钻空子的人。因为对于还没有实际从事相关经营的人,美国商标局会给你6个月期限证明你已经开始从事相关经营了,不过加上各种延期各种例外,抢注者最长也能霸占着别人的商标3年半的时间。曾经有一家美国本土餐馆Japonais就被一个普通人抢注,也是经过了将近4年的诉讼,才把商标夺回。


即便按照美国的原则,如果2000年海南南华实业在注册的时候,的确在从事24类商标的纺织品生产,那么也很难判无印良品获胜,毕竟抢注者也在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而无印良品在2000年的时候在中国还不是家喻户晓的。


驰名商标能救得了无印良品么


无印良品那么有名,可不可以申请驰名商标商标保护?


其实你想到的,日本无印良品也想到了,在于北京无印良品的数十年斗争中,有几次判决都将无印良品认定为在35类的驰名商标,可是为什么还是救不了24类的纺织品?



查查我国的商标法,第13条有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日本无印良品似乎这两个都沾边,分别套一下试试:


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来算的话,海南南华事实上在2000年注册成功了,商标局认为在2000年当时,日本无印良品还不算是一个驰名商标。


按照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来算的话,如果在2000年海南南华在打算注册的时候,日本无印良品已经在中国的35类上注册,并且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海南南华也不能在24类上注册了。可惜,日本无印良品在中国大陆的第一个商标,到2005年才注册。


这么分析下来,明显发现问题出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间上,要以2000年的无印良品为准,而不是今天的。就像是此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说的,在2000年海南南实业注册的时候,日本的无印良品在中国还不能算是一个驰名商标。



无独有偶,美国New Balance运动鞋也在中国有同样的遭遇。New Balance运动鞋1906年就成立,可以算是百年老店了。当它在2006年开始开辟中国市场后,广东周某起诉New Balance侵犯其“新百伦”的商标。周某的家人在1996年就注册了“新百伦”商标,2004年转给了周某。最终2016年广东高院的判决,让这家美国百年老店在商标争议问题上输给了周某。


其实还是正牌赢了



要说山寨战胜正品了,太片面。其实两家店铺之间的法律诉讼已经进行了长达17年之久,这次成为热点的判决也只不过是双方诸多纠纷中的一个。



搜索一下会发现,仅2017年做出的关于两家无印良品之间纠纷的二审判决书就有5个,都是日本无印良品赢了。通过这些法律诉讼,日本无印良品已经从北京无印良品那里获赔了人民币200多万的赔偿。这些日本无印良品胜诉的案件大多是反不正当竞争纠纷。


同样,被抢注的New Balance也在起诉周某的大部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中胜诉了,获得的赔偿也是多于损失。商标法的管辖范围其实比较狭窄,但这并不代表着被山寨的品牌就只能吃哑巴亏,在很多其他法律依据上还是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



  • 作者:Xiaoxiao Liu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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