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转文字 - 机翻:大家好,近来美国的房贷利息创始低,不少客人都在进行重新贷款,其他有买房刚需的朋友也往往就趁着利息低入手了,买房贷款的过程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房屋估价。不少客户就问我,如果估价报告的价值比买卖合同中的价钱低,该怎么处理?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首先我们假设一处房产他在买卖合约中的价值是100万美元,在银行估价报告中的价值只值90万美元,客户需要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价值为80万美元,这种情况下客户可以怎样操作?是否有权利取消合同拿回定金呢?如果银行因为估价价值和合同价值的差价过于巨大,而不同意贷款的话,并且银行向买家出具了一份银行贷款申请拒绝信这种情况下,买家应当是可以取消合同并且拿回定金的。但是在有一些买卖合同中,卖家会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就是只要卖家愿意补齐银行贷款的差价,买家就必须将合同进行下去。比如在我们上面说的例子中,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80万美元,但是同一贷款70万美元,这个时候只要卖家愿意补齐这10万美元的差价,买家就不可以取消合同,而是必须要将交易进行下去。大家听明白了吗?如果有其他任何关于地产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随时来电咨询。我是纽约州的齐子娴律师,我们下期见,如果今天的节目对你有帮助,那就帮我们订阅点赞分享。有任何问题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你的法律问题我最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