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转文字 - 机翻:大家好,我是洛杉矶的刑事律师李远,在上次的视频里我们聊了一下打孩子的事情,打孩子是去做了不该做的事,对应的该做的事没做,也就是疏于照顾一样,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疏于照顾,包括孩子生病了不给看医生,饿了不给饭吃,没有提供应有的衣服和住所,这一类的属于照顾,其实在华人群体中并不常见。我们代理的案件更多是父母出于种种的原因,把孩子单独的留在了家里或者车里,这个可能要涉及到之前我们提过的中国和美国之间习惯和观念的不同,在国内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好像是比较正常的事情。至少在我小时候是这样的。我们还有一首儿歌叫小兔子拐拐,对吧?讲的是一个人在家的小兔子,不给大灰狼开门的故事。如果把这个儿歌放在当今的美国的观念之下,听众一定会提问,说兔妈妈怎么可以把小兔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对吧?而且还是在社区里面,有大灰狼在游荡的前提下,我相信在今天的中国,大家再把孩子留在单独在家里的时候,一定是非常慎重的,毕竟每年都会传出很多什么小孩子都是在家坠楼或者卡在防盗窗上面,最后消防人员把他救下来的新闻,不过在美国这个就不是慎重不慎重的事情,而是犯不犯法的事,有这么一个案例,当事人是个单亲妈妈,有一个三岁的孩子,有天下午当事人发现家里没吃的了,需要去超市买一些,他知道应该把孩子带在一起,可是他看到孩子正在睡觉,对吧?是不得把孩子叫醒,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雨,他决定快去快回。可是当他刚走不久,孩子自己醒过来了,发现妈妈不在,下一边哭一边打开家门,跑到外面去找妈妈。还好,邻居家的大妈发现公寓走廊里面孩子真的一边哭一边游荡,于是把孩子接到了家里面给他零食。大妈随后就通知了警察,当事人回家的时候见到的不是孩子而是警察,他因此被刑事起诉。同时儿童保护局也进行了立案调查,看是否要剥夺他的监护权。我们还有一些其他的案例,比如说父母毒瘾犯了,把孩子扔在家里面上街买毒品,还有带着孩子去拉斯维加斯,把孩子留在酒店里面,自己老去赌场的,和这些人比起来,前面这个案例里面的单亲妈妈他本性并不坏,他也是心疼孩子,不想带着孩子冒着大雨去超市,但是我们也要想到,如果不是热心的邻居大妈,其实发现了孩子,万一孩子一个人游到了游荡到了街上,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根据加州刑法273a条规定,故意或放任儿童受到不合理的身体伤害或精神伤害,或者使儿童处于前述风险中,即构成危害儿童安全罪。如果该风险可能导致儿童死亡或者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构成重罪,最高刑期6年,否则是轻罪,最高刑期一年。记住是由导致儿童死亡或者重伤的风险就是重罪了,并不是说实际导致死亡或者重伤才是重罪,只要有风险就可以了。事实上如果真的导致造成死亡的,那根本就不会起诉危害儿童安全罪了,而是会起诉PC1192,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死亡了,究竟多大的孩子可以单独留在家里?每个州的规定不一样,比如伊利诺伊州规定是14岁,科罗拉多和特拉华州是12岁,新墨西哥州俄勒冈州是10岁,马里兰州乔治雅骚18岁,最牛的是堪萨斯州,6岁的儿童就可以独自在家了,到底是农业洲农民的孩子早当家,如果你生活在家中或者纽约的话,这个问题就有些复杂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孩子单独在家的最低年龄,这是不是说好棒,法律不管我了,我可以把我半岁加大半岁大的儿子留在家里了,当然不是这样,法律不进行规定,是信任家长的判断,他是不是一听觉得说特别自豪?纽约和加州就是黑米,信任咱们做家长的,其实并不是这句话,你要反过来听,他真实的意思是不管你孩子年纪多大了,只要政府认为你把孩子留在家里,危害到了孩子的安全,政府就能治你的罪,没有标准的意思,标准无限的高,那么加州和领域的父母该怎么办呢?首先心里要知道一般来说大多数中的观点以及很多儿童专家的观点,是12岁以上的孩子具备一定的独立在家的能力,你可以拿作为一个基准线,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比如说你孩子的成长情况,比如说你家周边的治安情况,天气情况,以及你离开家的时间长短,以及你在一天中的每一个阶段离开家的,比如说你平时孩子老是闯祸,对吧?或者家附近不安全,你就要考虑是不是晚两年再这么做。如果是白天独自在家,或者你离开家的时间很短,这是有利的因素。但如果比如说暴风雪袭击零下几十度或者飓风马上就来了,这个时候你就算把十五六岁的孩子都留在家里,那都是不合适的。对吧?总言而之,家长是做决定的人,也是最终承担责任的,把孩子留在车里的案例就更加屡见不鲜了。咱们国家汽车普及的比较晚,咱们大多数人并不是在一个从小有车的环境里成长,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特别有意思。之前在国内的时候,有一次朋友想搭我的便车,抱着孩子二话不说就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解释了半天,人家还特别不待见我,觉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小气,来到美国的朋友一般已经犯这种错误了,都知道需要在后排安装安全座椅,但是却总还有人时不时的把孩子留在车里面。其实在加州大家考的驾照路考的笔试的时候,都应该学过相关的规定。加州机动车条例第15,620条,除非说有12岁以上的孩子照顾,所说6岁以下的孩子在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得单独留在车内的。第一个是有危害孩子生命和健康的风险的时候,第二个是汽车没有熄火或者钥匙依然插在点火的地方,这条法律也被称为凯特林法,是为了纪念一个不幸去世的,叫做凯特林的婴儿命名的,把孩子特别是婴儿留在车里面,真的非常危险。在美国类似的案例太多了,这条法律其实有点误导人,并不是说孩子超过6岁就可以被留在车里了,或者说我把车熄火了,钥匙一拔了就没事了。首先在检控官眼里永远存在威胁孩子生命和健康的风险。其次,把超过6岁的孩子留在车里,一样的被起诉的。有一个案例我觉得当事人挺冤的,他的孩子8岁,他去朋友家吃点东西,孩子死活不肯跟着一块去,所以他把手机留给孩子,说你玩会游戏等妈妈回来。当时是冬天,事情发生在南加州,而且是傍晚的时候,大家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就是说那个时候的气温其实挺好的,对孩子也没有任何的威胁,而当事人可能跟朋友多聊了几句,多花了点时间,可能这是孩子的特性,看到妈妈没有马上出来,孩子担心了,觉得自己的妈妈是不是受到了什么威胁?于是孩子打了911,希望警察叔叔来救妈妈,然后警察来了,把他的妈妈给带走了,当事人被提起了刑事起诉,我个人非常不认可这公关的决定,但是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出来,加州的警方执法,还有检控官起诉的一个标准,所以我的建议是任何时候都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不管时间长短,你要知道根据我们的经验,检控官一代就往往不是根据机动车条例15620调起诉,因为这只是一个违章处罚的上限,就是罚款100块钱。险控观一旦起诉,往往是根据PC273a以刑事罪起诉危害儿童安全罪,甚至还能起诉那家儿童费的这些罪名一旦被定罪,除了刑事处罚本身,还可能会失去孩子的监护权。对于非美国公民的当事人,还有可能被递解出境,大家是不是觉得在加州带孩子养孩子是一件特别麻烦,过去特别多的事情?的确如此,规矩是很多,但既然法律这么规定,大家就应该去执行,而且很多法律他都是通过血和泪的教训而带来的。我们为了孩子的安全和成长考虑也应该这么做,不是吗?